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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11月6日訊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,為了追查“連惠心禁藥案”,臺北地檢署在聲押雲豐名義負責人黃振康,以及研發總監葉枚耕失利後,隨即在上周提起抗告;全案經高院審理後將原裁定撤銷,臺北地方法院在今(6日)上午10點重新召開羈押庭,訊後認定有串證之虞,當庭裁定收押禁見。
  不過關於連惠心所涉入的禁藥案,雖然連惠心極力否認自己是公司實際經營負責人,表示自己只是出錢的大股東,但根據今天出刊的最新一期《壹周刊》報道,其實包括公司大小章及資金調度在內,全部都是由連惠心所掌管。檢調在比對公司員工說法後,根據相關事證認定連惠心就是菁茵荋公司實際負責人。
  責任編輯:劉強  (原標題:連戰女兒代言產品含禁藥案兩人被收押禁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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